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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加密資產監管全景:雙重框架下的嚴格管控與審慎開放
馬來西亞加密資產監管概覽
一、監管框架
馬來西亞對加密貨幣採取"雙重監管"模式,主要由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和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共同承擔監管職能。BNM負責國家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不承認加密資產爲法定貨幣,而將其視爲可交易資產。SC則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納入資本市場監管體系,並對其作爲證券產品進行監管。
監管制度的法律基礎來源於2019年生效的《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數字貨幣和數字代幣爲證券)命令》。該法令賦予證券委員會監管權限,並規定滿足投資屬性的加密資產可視爲證券。SC陸續發布了多項配套規章制度,包括《公認市場運營商指引》和《數字資產指引》,對數字資產交易所、IEO平台以及數字資產托管服務進行了規範。
在具體監管措施方面,馬來西亞設有明確的持牌門檻。數字資產交易平台(DAX)必須註冊爲認可市場運營商(RMO-DAX),滿足高標準的合規要求,包括本地註冊、具備最低資本金、強健的風險控制機制、反洗錢措施以及KYC流程。此外,SC還引入了"數字資產托管人(DAC)"制度,要求從事資產托管服務的機構必須具備相關牌照。
二、交易所監管與市場格局
截至2025年,馬來西亞共有6家獲得SC批準的持牌數字資產交易所(DAX),包括Luno Malaysia、SINEGY、Tokenize Malaysia、MX Global、HATA Digital和Torum International。這些平台均爲RMO-DAX,並與本地銀行體系聯通,支持以馬來西亞令吉(MYR)進行充值、提現和幣種兌換。
根據證券委員會的規定,每種在持牌交易所上線的數字資產均需經過審批。截至2025年初,獲準上線交易的加密貨幣種類爲22種,涵蓋主流幣、公鏈幣、DeFi幣等。值得注意的是,未有任何穩定幣或隱私幣獲得批準交易。
在平台競爭格局方面,Luno Malaysia作爲最早獲批的交易所,一直處於市場絕對領先地位。其他交易所如Tokenize Malaysia、MX Global和HATA Digital等也在各自特色領域發展。整體來看,馬來西亞合規市場仍由Luno一強主導,其他平台差異化發展。
三、資金進出機制與外匯控制
馬來西亞的持牌交易所支持以本幣馬來西亞令吉(MYR)爲計價單位進行充值與提現。用戶可通過本地銀行轉帳將法幣充值到交易所帳戶,或將加密資產售出提現爲MYR至本人銀行帳戶。投資者亦可將合規幣種的加密貨幣從個人鏈上錢包轉入交易所進行交易。
爲防止通過加密資產形成資金外流通道,馬來西亞監管機關對交易所實行嚴格管控:僅允許MYR計價交易,禁止交易穩定幣;法幣提現僅限本地銀行帳戶;加密提幣需經過額外審核流程。這些設計有效避免了加密資產成爲資金轉移工具。
四、資金托管模式與客戶資產保障
馬來西亞所有持牌交易所均採用中心化托管交易模式。SC引入"數字資產托管人(DAC)"制度,爲提供代幣保管服務的機構設置專門監管門檻。在DAC機制全面實施前,多數平台採用委托第三方國際托管商托管數字資產的方式。
SC要求所有持牌交易所維持1:1準備金比例,實施定期資產審計與儲備證明報告披露,禁止平台進行任何形式的客戶資產借貸或槓杆投資行爲。這一制度設計對保障投資者信心具有重要意義。
五、市場現狀與平台競爭格局
馬來西亞加密資產市場近年來呈現穩健增長態勢。截至2021年底,全國加密市場年度交易規模達約210億令吉。在平台競爭格局方面,Luno Malaysia一直處於市場絕對領先地位,其他交易所如Tokenize、MX Global等各有特色。
從投資者畫像來看,散戶用戶爲主,年輕化明顯。45歲以下投資人佔DAX帳戶的72%以上,反映出該市場主要由數字原生用戶構成。市場交易活躍度與國際行情密切相關,2023年比特幣價格回升後交易量大幅增長。
六、未獲許可平台的使用現象與監管態度
盡管馬來西亞設立了嚴格的持牌制度,但部分資深投資者仍在使用海外未註冊平台。面對這種情況,SC採取了逐步升級的監管行動,包括投資者警示名單制度、正式執法與禁止令、技術與金融手段的封鎖配合,以及投資者教育與公開勸誡。
這些打擊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多個國際交易所已宣布或默認退出馬來西亞市場,本地訪問與充值量大幅下降。總體而言,馬來西亞監管機構對無牌交易平台採零容忍態度,通過多種手段壓縮非法交易平台的空間,推動本地持牌市場發展。
七、代幣發行制度與IEO平台監管
馬來西亞對數字代幣發行採取高度審慎的合規制度設計。所有涉及公開集資的代幣發行活動一律視爲證券發行,須納入《資本市場與服務法》監管體系。SC引入"首次交易所發行(IEO)"平台模式,替代傳統ICO中存在的問題。
擬通過IEO發行代幣的公司必須滿足註冊與運營地、最低實繳資本、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等條件。IEO平台被納入"認可市場運營商"體系,截至2025年,已有兩家平台獲得註冊許可:Pitch Platforms Sdn Bhd和Kapital DX Sdn Bhd。
完整的IEO代幣發行流程包括申請與白皮書披露、平台盡調與審核通過、SC備案確認與公開發售、募集與交付、後續報告與監管披露等環節。此制度的核心目標是將代幣發行制度化、可監控、可追責。
八、可發行代幣的種類與法律地位、市場實踐與案例分析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將代幣分爲三類:功能型代幣、證券型代幣和資產代幣化代幣。功能型代幣若涉及集資行爲,仍需作爲證券納入監管。證券型代幣法律地位等同於傳統證券。資產代幣化代幣代表現實世界資產的數字化映射,其法律屬性仍應視同傳統證券對待。
自IEO平台在2023年初上線以來,馬來西亞已出現多起具有代表性的合規代幣發行項目,如Integra Healthcare固收代幣、BidNow平台代幣等。截至2024年底,馬來西亞IEO市場規模仍屬早期階段,項目數量有限但合規程度高。
九、代幣交易與上市機制
SC明確規定,IEO平台完成發行後的數字代幣,若擬在公開市場進行流通,必須在持牌數字資產交易所(DAX)掛牌交易。代幣上市需同時滿足監管機構與交易所的雙重審核。
功能型代幣與證券型代幣在交易所掛牌後的流通機制上並無顯著差異。SC要求DAX平台在支持任何代幣交易前,必須確保所有代幣都具備合法來源、透明信息與風控能力,並對交易活動實施持續監督。
爲防範交易所掛牌代幣在流通過程中發生市場操控、內幕交易等行爲,SC建立了配套的二級市場持續監管制度,包括反洗錢與實名制要求、市場操縱監測機制、持續披露義務等。
十、總結與展望
馬來西亞數字資產監管制度已逐步形成相對完整的合規框架,涵蓋從加密貨幣交易、資產托管到代幣發行的全過程監管。IEO制度已實現從政策設計到實際操作的閉環,公衆對IEO制度的接受度處於"理性觀望與小規模參與"的平衡狀態。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整體對IEO持"審慎開放"的監管態度。未來,IEO平台數量和項目類型仍有增長空間;更多穩定幣、RWA類資產是否開放上市,將取決於政策風險評估與市場實際反饋。在全球加密監管日趨收緊的趨勢下,馬來西亞或可借由其制度穩定性與法律清晰性,吸引更多本地與區域企業採用合規路徑進行數字資產發行與交易,推動其成爲東南亞數字金融中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