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正式啓動!
分享你對 $ERA 項目的獨特觀點,推廣ERA上線活動, 700 $ERA 等你來贏!
💰 獎勵:
一等獎(1名): 100枚 $ERA
二等獎(5名): 每人 60 枚 $ERA
三等獎(10名): 每人 30 枚 $ERA
👉 參與方式:
1.在 Gate廣場發布你對 ERA 項目的獨到見解貼文
2.在貼文中添加標籤: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貼文字數不低於300字
3.將你的文章或觀點同步到X,加上標籤:Gate Square 和 ERA
4.徵文內容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創作方向:
ERA 項目亮點:作爲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ERA 擁有哪些核心優勢?
ERA 代幣經濟模型:如何保障代幣的長期價值及生態可持續發展?
參與並推廣 Gate x Caldera (ERA) 生態周活動。點擊查看活動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6169。
歡迎圍繞上述主題,或從其他獨特視角提出您的見解與建議。
⚠️ 活動要求:
原創內容,至少 300 字, 重復或抄襲內容將被淘汰。
不得使用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和 #ERA# 以外的任何標籤。
每篇文章必須獲得 至少3個互動,否則無法獲得獎勵
鼓勵圖文並茂、深度分析,觀點獨到。
⏰ 活動時間:2025年7月20日 17
RWA項目底層資產選擇指南:合規性與可行性全面剖析
深入解析RWA項目底層資產選擇:合規性與可行性評估
近期,有關真實世界資產(RWA)項目的諮詢需求激增,涉及的底層資產範圍廣泛,從農產品到房地產,從貴金屬到純概念性項目。然而,在我國現行監管框架下,RWA項目的開展面臨諸多挑戰和限制。
本文旨在明確哪些大陸資產可在香港沙盒中使用,以及哪些資產不適合,以幫助相關方更高效地開展業務。
大陸資產做RWA的基本認知與判斷標準
首先需要明確,位於中國大陸並主要面向大陸居民運營的資產是可以做RWA的,這一點已得到多個成功案例的證實。但在香港沙盒發行RWA確實存在一些限制。根據實踐經驗,以下三類資產不適合做RWA:
大陸資產在香港發行RWA的"雙重合規原則"
由於資產在大陸,但代幣化後的資產在香港發售和運營,整個融資鏈條橫跨兩地,因此需要同時符合大陸和香港的合規要求。
香港規範方面
香港在RWA的監管方面尚處於探索階段,目前採取"一項目一議"的審查方式。但總體上遵循"實質性監管原則",即根據資產的實質而非外表來判斷是否合規。具體規範需參照相應的金融產品發行規則。
大陸規範方面
需關注底層資產本身的合法性和運營方式的合法性。資產可分爲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用於RWA的資產應爲"流通物"或經許可的"限制流通物"。
在運營層面,底層資產需符合中國法律規定,遠離紅線並取得必要的行政許可。
現階段不宜在香港發行的資產
雖然符合"雙重合規原則",但某些資產在當前階段可能不適合在香港發行。香港沙盒實驗階段傾向於選擇具有"高新科技"或"清潔綠色"屬性的資產。此外,難以產生良好現金流的資產也不太可能通過審核。
特定大陸資產的RWA可行性分析
珠寶文玩類RWA
總體而言,目前不推薦將珠寶文玩作爲RWA的底層資產。以下情況可直接否決:
知識產權類RWA
雖然目前在香港尚無成功案例,但具有較大商業價值的知識產權項目在監管規範明確後可以嘗試。
農業及農產品RWA
如果項目具有高科技含量、科研價值和良好商業前景,在符合科技倫理審查標準的前提下,可以考慮嘗試。
純概念型RWA
此類項目通常不被推薦,RWA不等同於眾籌。
結語
對於非大陸和香港的資產,能否在香港做RWA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定位來看,資產所在地不應成爲障礙,關鍵在於資產本身是否真實、可信、合規且具投資價值。